山西配资公司: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股票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杨梅0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将于2023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送。
(三)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 9 人。
(5)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调整,张志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继勇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王克臣为公司副总经理,赵志强为公司总工程师。 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于同日在证券网站披露。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志忠副总经理和刘继勇在担任总工程师期间为公司业务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为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行拆分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第2023-023号。
(3)关于为山西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第2023-024号。
(4)关于为山西平蜀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第2023-025号。
特别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王克臣先生简历
王克臣,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热工高级工程师。 曾任兆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副总工程师,寿阳工业园区电厂筹备办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党委委员、主任、副总经理寿阳明泰发电公司分公司、寿阳博奇发电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西尚庄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兆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能源存储与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华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工业技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分院院长,信阳清洁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华阳建投阳泉热电公司董事长,信阳市清洁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华阳股份有限公司
王克臣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的处罚。
赵志强先生简历
赵志强,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开元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宜城汇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开元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华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华阳集团副总工程师。 现任华阳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赵志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的处罚。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股票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杨梅0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分拆建行信用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称: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销售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6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 0。
● 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新能源销售公司不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新能源销售公司是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新能源销售公司经营需要,缩短资金回收期,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缓解资金压力,新能源销售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分拆公司授信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城分行办理,限额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无保证金,年化手续费率不超过1%。 专门用于发行国有商业银行履约保证金。 公司同意新能源销售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西城支行申请分割公司授信额度6亿元,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分拆建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向公司股东提交’会议审议通过。
2、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能源销售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注册地为山西省阳泉市矿区赛玉街道桃北西街2号。 法定代表人为马占忠。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煤炭及其制品、光伏组件产品、电池等的销售。 上年度及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新能源销售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满足新能源销售公司开具保函的需求,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本金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
担保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阳泉西城支行
债务人: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2、保证内容:
公司为新能源销售公司开具保函提供担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按照新能源销售公司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单独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履行履约之日止。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期限届满后三年。
6、担保金额:6亿元人民币
七、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新能源销售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出具国有商业银行履约保函,将帮助新能源销售公司缩短资金回收期,提高资金周转率,缓解资金压力,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而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其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担保将有助于新能源销售公司缩短资金回收期、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缓解资金压力。 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金额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6、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次数
剔除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9,788.1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2.83亿元。 担保金额合计1,488.1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28%、16.22%、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别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股票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杨梅0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流动资金信用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被担保方名称:山西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楚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700 万元。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华楚光电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华楚光电是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保障华楚光电光伏组件项目生产经营需要,华楚光电拟向兴业银行晋中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5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将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日常业务周转,综合承兑汇票利率为0.77%。 公司同意华楚光电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5亿元,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西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向公司股东提交’会议审议通过。
2、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数光电成立于2021年1月22日,注册地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威博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为王克臣。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光伏设备及组件制造。 上年度及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楚光电是山西新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新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是华阳的全资子公司有限公司。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华楚光伏光伏组件生产经营资金,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
担保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债务人:山西华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内容:
公司为贷款人华楚光电项目生产开发5亿元贷款的偿债提供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实现成本等。债权人的权利。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按每一担保期限单独计算,每一债务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担保金额:5亿元人民币
七、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华楚光电的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华楚光电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而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其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华楚光电的正常生产经营,且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这与公司和全体股东一致。 兴趣。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金额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6、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次数
剔除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9,788.1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2.83亿元。 担保金额合计1,488.1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28%、16.22%、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别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阳股票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杨梅01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平蜀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项目贷款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平熟铁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熟铁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96 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
● 本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平熟铁路不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平熟铁路是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改善平熟铁路财务状况,增强项目资金选择灵活性,保障平熟铁路专线项目顺利实施,平熟铁路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 (以下简称“出口银行”)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贷款6亿元,期限15年,利率不高于3.6%,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2.96亿元,用于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期限20年,利率不高于3.65%。最终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意平蜀铁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6亿元,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12.96亿元,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西平蜀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向公司股东提交’会议审议通过。
2、担保人基本情况
平蜀铁路成立于2013年12月9日山西配资公司,注册地为晋中市寿阳县北街东61号。 法定代表人迟到了。 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 由于该项目正处于筹备期,无主营业务。 上年度及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平蜀铁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
担保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
债务人:山西平蜀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2、保证内容:
公司为贷款人平熟铁路专线建设项目6亿元贷款的偿债提供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按每一担保期限单独计算,每一债务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担保金额:6亿元人民币
七、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
担保人: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市分行
债务人:山西平蜀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2、保证内容:
公司为平蜀铁路专线建设项目12.96亿元贷款债务的偿还向贷款人提供担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成本等。债权人的权利。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类型:信用担保
5、保证期: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为三年山西配资公司,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6、担保金额:12.96亿元
七、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平蜀铁路申请的项目贷款还款期限长,还款压力较小,可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目前,仅有兴业银行一家金融机构为平熟铁路项目提供融资(利率为3.8%)。 其他金融机构的引入,可以促使各金融机构主动降低利率,有效降低平熟铁路融资成本,减轻债务压力。
3、公司为平熟铁路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改善平熟铁路的财务状况,增强项目资金选择的灵活性,保证平熟铁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而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其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担保有利于改善平熟铁路财务状况,增强项目资金选择的灵活性,保障平熟铁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金额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6、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次数
剔除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9,788.1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2.83亿元。 担保金额合计1,488.14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28%、16.22%、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和《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别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海量信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